"Jury Duty Day"  這又是什麼東西?
對法律   不管是台灣的還是美國的   完全是搞不清狀況的    最多的資訊僅停留在還在台灣時念過的公民道德  還有就是從電影中看到的法庭戲碼    甚至於連在美國高中歷史有沒學過相關的東西  
我好像也不記得了     不過咧   不管到底懂不懂也不管到底要幹嘛   當我在信箱中接到 Washtenaw County要我去履行當陪審團的義務後   一切遵照著信中所指示的  完成了我第一次的陪審團義務  
也就是今天   我的Jury Duty Day...
一大早到法庭報到去    雖然曾經為了一堂課  在大學的時候到過西雅圖市立監獄去參觀    法院和監獄相比  刺激感上明顯"遜了點"  大概沒什麼機會看到獄警領著腳上綁腳鍊的犯人走來走去 
不過   還是第一次到法院去    還是有種很興奮的感覺   可惜   除了近大門前   要把照相式手機鎖在置物櫃   然後通過安全檢查以外    從一樓到三樓陪審團報到區    完全只是一般的中型政府機關辦公室...  報到過後    身邊站著大約70-80個和我一樣拿著法院寄出的公告信件   本來以為美國人可能會比較瞭解情況的    隨便找一個黑歐巴桑身邊坐下來後  跟她聊一聊   發現她心裡跟我想的一模一樣    狀況不太瞭解  只希望法官不要選到我就好.....
所以到底陪審團義務是要做什麼的??   今天我終於瞭解了...
身為公民最重要的義務除了投票以外就是擔任陪審團了     
其第一步是採電腦隨便挑選這城市戶籍的人   被選中的人會再接到一份問卷表   上面得詳細報告我們的年齡  性別  種族   宗教   學歷 和所學 在職領域   再由他們根據所回報的表格選取一定的人數   問卷的目的在於佈置一個含有更種背景的陪審團   一年裡   全國有300萬人被選中職行此項義務      然而    今日在座的我們這70-80人   也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到法庭聽審 
而是看當天有多少個法官在開庭    每一庭大約會挑選8-12位陪審團      好像是由法官挑選  ( 哈  你等一下就知道為什麼我好像還是不太清楚...)   總之咧    只有真正被選中的那8-12位陪審員需要上庭去    參與討論整個案子   以民眾的中立立場   而非法律的立場   幫忙辦案   
所以要一直出席到那一個案子審查結束      呀 誰知道什麼時候會結束      加上大部分的人都要上班上學   所以很少真的有人希望被選中    雖然說   這種經驗好像很難得  一定可以看到聽到學到很多東西   而且為了Jury Duty 請假天經地義  還有付錢和車馬費貼補    所以   要是有時間   其實是個不錯的經驗      只是   我去上學繳的學費更多就是了    沒上到課沒看到病人  損失是我的..
結果咧   到底今天後來是怎麼樣? 
阿哈~   坐在那聽工作人員講解   看了兩段講美國憲法歷史和陪審團目的的小影    吃了提供的咖啡和 danish早餐後   兩個小時後    在我看完帶去的小說一半了以後    工作人員突然宣佈
今天的三位開庭法官   決定不採用任何陪審團...  ( 據說這也是一種可能性   辦案不採用陪審團.. )   於是   我的第一次法院當陪審團之旅    就在連法院長的圓的還是扁的都不知道   法官穿什麼樣也沒親眼看到的情況下     領了半天薪資和車馬費 $17.00   提前結束了....   還真快說...
本來想說今天回去就有很多東西跟大家分享的   結果什麼也沒有  然後此後12個月也都不會再輪到我了...
 
1 comment:
真是特別的經驗...
Ri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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